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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一中文网 >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> 第451章 巫山巡警枪杀县长案《二》

第451章 巫山巡警枪杀县长案《二》(2/2)

县长家中遇害,案情极其重大,瞬间惊动万州、重庆两级政府与公安系统。

各级领导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办案件,要求警方不惜一切代价,快速侦破、严惩凶手。

刑侦技术人员立刻开展现场勘查取证,在现场精准提取到四枚完整弹壳、三枚弹头,同时在死者体内查获一枚残留弹头。

通过对子弹型号、枪支弹道的比对分析,警方迅速确立以弹查枪、以枪查人的侦破思路,依托制式枪弹的专属编号溯源追凶。

此次行凶,田特杰使用的是自己的公务配枪。

制式警枪编号唯一、备案可查,溯源难度极低。

警方立刻对全县公安干警的配枪进行逐一核查比对,很快锁定涉案枪支归属,正是巡警大队队员田特杰的专属配枪。

明确重大嫌疑人之后,专案组立刻锁定目标,展开抓捕行动。

案发仅仅三天,警方就成功将田特杰抓捕归案。

落网之后的田特杰,面对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,无从辩驳,如实供述了自己因负债铤而走险、预谋抢劫、反抗杀人的全部犯罪过程。

为加快重大恶性案件办理进度,重庆市检察院、法院、公安部门联动配合,提前介入案件办理,开启快速审理通道,提速案件侦办、批捕、审判全流程。

1998年九月二十九日,案发短短一周时间,万州移民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
1998年十月十六日,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

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田特杰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,蒙面持枪入室预谋抢劫,遭遇反抗后蓄意持枪杀人,致人死亡,犯罪动机卑劣,作案手段残忍,社会危害极大,情节极其严重。

最终法院当庭宣判,田特杰犯故意杀人罪,依法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一场由畸恋、偏执、贪欲、迷信催生的惊天血案,就此尘埃落定。

曾经前途光明的青年民警,亲手毁掉他人生命,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,落得个以身伏法的悲惨结局,留给世人无尽的警醒与反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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