碰面后,顾兆安将陈永芳带回自己的独居阁楼,二人发生亲密关系。
事后两人下楼来到客厅,无所事事的陈永芳随手拿起顾兆安的手机翻看。
这个随意的举动瞬间激怒了顾兆安,他当即厉声质问对方为何私自翻看他人私人物品。
小小的争执瞬间升级,二人言语冲突不断激化,彻底撕破脸皮。
争执过程中,陈永芳年轻气盛,直言要找人教训顾兆安,情绪激动之下,随手拿起身边的菜刀做出威胁姿态。
过激的举动彻底点燃了顾兆安的怒火,常年心态压抑的他瞬间丧失理智,彻底失控。
他随手从鞋柜旁拎起沉重的哑铃,朝着陈永芳的头部狠狠猛砸。
猝不及防的重击之下,陈永芳当场倒地,失去生命体征。
杀人之后,顾兆安陷入极度的慌乱与恐惧。
他快速清理现场血迹,冲洗卫生间痕迹,换下沾染血迹的衣物,甚至强装镇定,前往前妻家中接送儿子上学,刻意伪装正常生活状态,掩盖自己的滔天罪行。
为了拖延时间、掩盖死者失踪真相,他拿起陈永芳的手机,模仿其语气给同学发送请假短信,谎称自己前往仪征治疗近视眼,需要请假数日,拜托同学代为向老师报备。
不知情的同学没有丝毫怀疑,成功帮他掩盖了罪行,为他的毁尸抛尸争取了充足时间。
稳住身边人后,丧心病狂的顾兆安开始彻底的毁尸灭迹。
他残忍肢解受害者遗体,将尸块分装在塑料餐布与方便袋中,精心打包藏匿。
4月2日下午,他驱车跨越皖苏两地,奔赴安徽天长白塔河,趁着无人之际,将所有尸块全部抛入河道之中,妄图借助河水掩盖罪行,彻底销毁所有痕迹。
杀人抛尸后的十几天里,顾兆安终日活在恐惧与煎熬之中,日夜惶恐难安,夜夜噩梦缠身,时刻担心罪行败露、警方上门抓捕。
直到被警方抓获的那一刻,悬在心头的巨石终于落地,紧绷多日的神经彻底松弛。
在看守所羁押期间,顾兆安满心悔恨,多次向管教民警哭诉忏悔。
他坦言自己对不起无辜遇害的女孩,对不起年幼的孩子,对不起所有亲人,一时冲动犯下滔天大罪,毁掉两个家庭的一生,可所有的悔恨,都再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。
2008年2月18日,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,顾兆安故意杀人、分尸抛尸罪行极其恶劣,手段残忍、情节严重,依法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一审宣判后,顾兆安不服判决,当庭提出上诉。
2008年6月16日,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,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。
2008年12月18日中午,罪大恶极的顾兆安在安徽天长依法执行死刑,这场横跨皖苏两地、轰动一时的梅花碎尸案,最终尘埃落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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