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警们在河边进行了细致勘查,虽然时隔一年多,但仍从河底的泥沙中找到了一些衣物碎片,经鉴定,与受害者当时所穿衣物的材质一致。
在修文县四门洞庙,老和尚满祥拄着拐杖,颤巍巍地走到张老四面前,指着他的鼻子骂道:“你这个畜生,当年差点把我打死,还杀了我的师妹……” 张老四羞愧地低下头,不敢与满祥对视。
满祥的眼眶通红,泪水顺着皱纹滑落:“终于等到这一天了,师妹可以瞑目了……”
案件侦破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四县的各个村寨,村民们和僧尼们都激动不已。
开阳县双流镇毛外冲庙的三名老太婆,特意带着自己做的馒头和咸菜,来到修文县公安局,感谢干警们为朱丛仙报仇。
“谢谢你们,让坏人得到了惩罚,我们以后在庙里也能安心了。” 一名老太婆紧紧握着吴超群的手,声音哽咽。
金沙县公安局罗局长看着堆积如山的案卷,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:“这几个月的辛苦没白费,总算给受害者和老百姓一个交代了。” 但他也深知,案件的侦破只是开始,后续的司法程序还需要严谨对待,才能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。
1992 年 9 月,修文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跨区域寺庙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
法庭上,公诉人宣读了详细的起诉书,列举了犯罪团伙在四县抢劫寺庙 28 起、杀害 2 人、重伤 4 人、轻伤 5 人、抢劫财物价值共计 3.
8 万元的犯罪事实,并出示了物证、证人证言、现场勘查报告等一系列证据。
被告人席上,王仲亮、杨延学、张老四、赵老五四人低着头,面对铁证,他们再也无法抵赖。
当听到公诉人念到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时,杨延学忍不住哭了起来,嘴里反复说着 “我错了”,而张老四和赵老五则面无表情,仿佛早已麻木。
王仲亮则全程沉默,只是在听到 “死刑” 两个字时,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。
经过三天的审理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王仲亮、张老四犯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被告人杨延学犯抢劫罪、强奸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被告人赵老五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
判决宣布后,王仲亮、张老四当庭表示不服,提出上诉。
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,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量刑适当,驳回了他们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1993 年 1 月,王仲亮、张老四被依法执行死刑。
临刑前,王仲亮终于悔悟,向干警们交代了自己藏匿赃物的地点,并请求向受害者家属道歉,但这迟来的忏悔,早已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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