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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章 枣庄奇案:雇凶杀自己《二》(3/3)

更让黄美娟绝望的是,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那 180 万的意外险。

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:“根据保险条款,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李朝红是自愿被杀害,属于间接自杀,不符合理赔条件。”

这个消息像一盆冷水,浇灭了黄美娟最后一丝希望。

她不仅失去了丈夫,还要面对巨额的债务。

亲戚们得知李朝红去世后,纷纷上门催债,有的甚至堵在她娘家门口,让她不得安宁。

黄美娟的父母拿出了所有的养老钱,也只是杯水车薪。

为了躲避债主,黄美娟不得不带着儿子离开福建娘家,搬到了一个陌生的小城市,租了一间十几平米的出租屋。

她找了一份在电子厂流水线的工作,每天工作 12 个小时,月薪只有 3000 多块钱。

儿子原本在私立中学读书,现在只能转到公立学校,看着儿子因为环境变化而变得沉默寡言,黄美娟心里充满了愧疚。

每天晚上,忙完工作回到出租屋,黄美娟都会拿出李朝红的照片,看着照片上丈夫的笑容,默默流泪。

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,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起这个家。

她只知道,为了儿子,她必须坚强下去,哪怕再苦再难,也不能放弃。

而在山东滕州,王赛赛的家人也陷入了痛苦之中。

王赛赛的父母都是农民,得知儿子犯下如此大错后,母亲当场昏了过去,父亲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。

他们赶到宁波,想向黄美娟道歉,却被黄美娟拒绝了。

“我不想见他们,看到他们,我就想起我丈夫的遭遇。” 黄美娟的语气里充满了悲伤和愤怒。

王赛赛的父亲蹲在派出所门口,双手抓着头发,不停地叹气:“都怪我,没教育好他,让他走上了歪路……” 他拿出家里仅有的 5 万块钱,想赔偿给黄美娟,却被黄美娟婉拒了:“钱我不要,我只希望法律能还我丈夫一个公道。”

2014 年 6 月,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赛赛提起公诉。

在法庭上,王赛赛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他向黄美娟和李朝红的家人鞠躬道歉,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原谅。

可黄美娟只是静静地坐在原告席上,眼神空洞,没有任何回应。

她知道,道歉弥补不了失去亲人的痛苦,也改变不了家破人亡的事实。

法庭经过审理认为,王赛赛受他人雇佣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鉴于本案系被害人李朝红主动邀约,且王赛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
最终,法院判处王赛赛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赔偿黄美娟经济损失 15 万元。

听到判决结果,王赛赛没有上诉。

他在看守所里给家人写了一封信,信里满是悔恨:“爸妈,对不起,我错了,我不该贪钱,不该做违法的事。

我会在里面好好改造,争取早日出来,弥补你们的养育之恩……” 可他不知道,十五年的刑期,不仅会毁掉他的人生,也会让他的家人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漫长的岁月。

而黄美娟,在拿到判决书后,并没有感到解脱。

她带着儿子,继续在陌生的城市里艰难地生活。

每天早上,她送儿子上学后,就去工厂上班;晚上,她辅导儿子写作业,直到深夜。

有时候,儿子会问她:“爸爸什么时候回来?” 她只能强忍着眼泪,说:“爸爸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,等你长大了,他就会回来。”

她知道,这个谎言总有被戳穿的一天,但她现在能做的,就是努力赚钱,把儿子抚养成人,让他成为一个正直、守法的人,不再重蹈李朝红和王赛赛的覆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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