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当然,我当年那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猎户,凭借着这杆牛角大弓,挣扎这份家业,把你们姐弟拉扯大。”
说到这,李有德来了兴趣。
立马放下手中的粟米粥,眉飞色舞的说道,脸上洋溢着自豪。
对普通人家来说,养活一个孩子就已经是不容易了。
更别说养出一副好身板。
“我二十出头的时候,拿着柴刀和牛角弓,在黑风山外围追了一头野猪整整一天一夜。”
李有德拍着大腿,声音都洪亮了几分,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。
“那畜生足有三百来斤,獠牙跟匕首似的,多少老猎户见了都得绕着走。
我硬是凭着一股子狠劲,在它冲过来的时候侧身躲过,一箭射穿了它的眼睛,才把它放倒。”
他说着,还比划着拉弓射箭的姿势,因为动作稍大,牵动了腿伤,疼得龇牙咧嘴,却依旧笑得开心:
“那回啊,野猪皮卖了个好价钱,肉分给村里相熟的人家一些,剩下的腌成腊肉,够咱们娘仨吃了小半年。
你娘当时还骂我疯了,说为了头猪不要命,可转头就用卖皮的钱给你姐扯了块花布做新衣裳……”
说到亡妻,李有德的声音低了些,眼神也柔和下来:
“现在不行喽,腿不利索,眼神也花了。
不然就这大雪天,我去黑风口蹲上一天,怎么也能套只兔子、野鸡回来,不至于让你们跟着我喝稀粥。”
李霄听着,心里酸酸的。
都是前身不争气啊!
李霄心中吐槽道,但是既然继承了这具身体,那这些因果自然也是他承担。
喝了口粥,轻声道:“爹,等您腿好了,教我打猎吧。
您教我射箭,认陷阱、辨兽迹,我年轻,腿脚利索,以后我进山给您和姐打肉吃。”
李霄这话说的很认真。
打猎很不好学,可不是凭借着一腔热血就能学会的。
山里有哪些猎物,哪些好抓,哪些要用陷阱,它们的习性如何,都需要日积月累的经验。
就算期年的老猎人也不敢说自己次次都有收获。
更别说射箭了,这都是要从小练习的。
这对别人来说,也许是吃力不讨好的活计。
但是李霄不同,他有着面板。
只要付出时间,肝够足够多的经验,这些都不是问题。
他有把握,只要学会打猎,便能慢慢改善一家人的生活。
李有德愣了一下,手里的粥碗顿在桌上。
盯着李霄看了半晌,压下激动的情绪,语气却依旧带着颤音:
“教!
等我这腿能利索些,立马教你!
先说好了,打猎可不是耍威风,得懂规矩。
见了熊瞎子得绕着走,看到野猪不能硬碰硬,最要紧的是不能贪,见好就收,山里的东西,得留着几分情分。
山老爷可是看着哩”
李霄喝了一口粥,点点头。
“我记着”
李有德看着李霄这上道的模样,也来了兴致。
边喝粥边和李霄说着他年轻时候的事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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