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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一中文网 > 紫宸囚龙:少年帝王破阵录 > 第 227 章 追责入律,红线永立

第 227 章 追责入律,红线永立(2/5)

你们想的是,战事已停,律法当宽,与民休息。

这话没错。

可'宽',是对百姓的;'严',是对这三条线的。

百姓的日子要宽,这三条线,要严。

两样不冲突。

"

散朝后,魏濂没有走。

他在宫门外,等到了刑部尚书。

"尚书大人,"魏濂道,"下官有一句话,想送大人。

"

刑部尚书站住:"魏大人请讲。

"

"大人今日在御前,说条例'过苛'。

"魏濂道,"下官想请大人想一想:当年雁门会战前夜,玉门关的军械库,丢了三百副甲。

三百副甲,意味着三百个将士,要赤膊上阵。

那三百个将士里,有多少人,没能活着回来?

"

刑部尚书沉默了。

"克扣军粮的苟粮台,虚造台账的秦主事——他们造的那本账,害死的,不是账本上的数字,是活生生的人。

"魏濂道,"下官在锦衣卫,查过这些案子。

查案的时候,下官见过阵亡将士的家眷,见过他们的遗孤。

那三百副甲,若是都在,那三百个将士,也许就有一半,能活着回家。

"

他顿了顿,道:"律法宽一分,边关的将士,就寒一分。

尚书大人觉得条例过苛,可下官觉得,这三条线,还不够红。

"

刑部尚书望着魏濂,良久,道:"魏大人的话,老夫记下了。

条例的事,老夫不再争。

"

条例成册的那日,户部、兵部、刑部,会同刊印了一本册子:《战时追责条例·旧案录》。

册子里,收了雁门关、玉门关两桩贪腐旧案,作为范例。

雁门关的旧案,是七年前的事。

那年,雁门关的粮台官,姓苟,克扣了军粮两成,把粮转手卖了,换回银子,在关内置了宅子。

他自以为做得隐秘——账面上,军粮一粒不少,只在损耗的数目上,多报了两成。

"损耗?

"当年的查案官,是魏濂。

他查了三个月账,查出一笔不对:雁门关的损耗,历年都报一成半;可苟粮台任上,损耗突然涨到了三成半。

"损耗"多出的两成,不多不少,正好是苟家宅子的价。

苟粮台被押上堂时,还在喊冤:"大人!

边关粮草,路途损耗,本就难免!

下官报的,都是实账!

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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