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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:北伐(上)(5/10)

「至於怎麽堕落的,你们以後也会遇到的,到时就晓得了!」

「朕只想说,做好官不容易的,要与你身边所有人为敌,但做好官的收益也是你们想不到的!」

「毕竟你们觉得真要论升官发财,是朕能给你们的多,还是那些贪官污吏?」

蒋德、卢景安二人连忙下拜:

「我等必为国家和陛下,鞠躬尽瘁!」

赵怀安摆摆手:

「下去吧,且做事!

朕都会看见的!」

「这一次北伐,你们一个控後方,一个把枢纽,都是关键!」

「朕不想到了前线了,忽然听到你二人让朕失望了。」

蒋德、卢景安伏在地上,不敢见隆颜,最後退下。

……

见过这两个外放官後,赵怀安喝了口茶,继续办下面事。

有一点实际上赵怀安也没说错,那就是同样的话,他一天至少要对十来个外放官这麽说。

他也并不在乎这些官是不是能把持原则,因为某种程度上,当他建立了稳定的人才培养梯队和选拔後,大明就不缺做官的。

所以,做官犯了原则错误的,就是直接下,他也不会对这些官员有什麽期待,因为他不作期待,只看筛选。

能在层层诱惑和官场斗争中走到他面前的,自然就是合格了!

喝完水,赵怀安就处理了一件,刑部送来的一件死刑覆核。

案子发生在江西袁州。

一名佃户因欠租,被庄头带人上门拿牛。

双方争执时,佃户持柴刀砍死庄头,又砍伤一名随从。

袁州地方衙署依斗杀律判绞,刑部覆核後认为事实清楚,拟准。

可都察院御史在阅卷时发现,庄头上门拿牛那日,带了八名持棍家丁,还先打伤了佃户的父亲。

州县最初验伤时,只写「微伤」,後来老人却在十七日後死了。

这便让案子完全变了模样。

如果佃户是因抗租主动杀人,自当偿命;可若庄头持械闯入民宅,先殴其父,佃户情急反击,便可能算事出有因。

更麻烦的是,老人到底是不是因那顿殴打而死,仵作没有剖验,只在屍格上写了「旧疾发作」。

刑部侍郎何惟道入殿後,把原卷与御史驳议一并放在案上。

赵怀安翻了片刻,问道:

「袁州为何没重验?」

何惟道道:

「当地刺史说屍体已经下葬,家属又不愿开棺。」

「家属为什麽不愿?」

「卷中没写。」

「那就是没问。」

赵怀安将案卷合上:

「发回重审。」

「开棺与否,先征家属意愿。

若不愿,不得强开。

但当日见过老人伤势的医者、邻里、家丁,全要重新讯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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