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攻打潼关时留下的,那时候王遇还是个满心想着「天补平均」的热血汉子,可现在,他只觉得自己是个笑话,也活成了个笑话。
其下首,一片军汉都垂头丧气,气氛压抑。
王遇的声音响起:
「诸位!」
「今日你们也听到命令了,明日辰时,太尉就要点卯出兵了。
咱们军,被点名做了前锋。」底下坐着的七八个旅帅,个个面色灰败,有人低头摆弄着腰刀,有人大口灌着闷酒。
这会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冷笑一声,把一口浓痰吐在地上:
「前锋?」
「说是前锋,不就是垫刀口的?」
「谁不知道咱们李军主不受待见?
本来咱们不是该和葛从周他们军一样,留在城内的吗?
这倒好,开了一个会,咱们军却和尚让的侄子换了个!」
「这让咱们出击也就算了,偏让咱们这几千号没娘疼的孩子去打先锋?
这算什麽?」
听到这话,王遇猛地擡起头,眼睛血红:
「打先锋也就罢了,当兵吃粮,那是命。」
「可咱们图什麽?
你们看看人家尚让亲军,穿的是锦,吃的是肉,睡的是长安城里的娘们!
咱们呢?」「这人就怕不公!
以前朝廷就是对咱们不公,现在好了,长安都打下了,还是有人对咱们不公!」说完,王遇犹自不解气,一巴掌拍在案几上:
「李军主是个老实人,就知道听上面的话。
可咱们不能跟着他犯傻!」
「我话撂这了,只要咱们出城,不出三天,咱们这就得死绝在城外,连个收屍的人都没有!」「那能咋办?」
络腮胡也有些丧气:
「咱们这是贼船,上来了就下不去。」
「下得去!」
一直在王遇身边的胡琏,忽然插来一句。
他在一众人的惊疑中,从怀里掏出一块绢布,那是从官服内衬上撕下来的,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血字。
胡琏压低声音,一字一句道:
「这是凤翔节度使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郑相公的亲笔手书!」
「郑公有令,凡能弃暗投明、开门献城者,无论官职大小,既往不咎!
师帅官升三级,做刺史;旅帅,许以实职县令!」
胡琏直接站了起来,将绢布狠狠拍在案几上,喊道:
「最重要的是!」
「郑公的大军,此刻就在金光门外五里处的树林中衔枚疾走。
只要咱们打开门,那就是从龙之功,就是大唐的功臣,而不是给大齐陪葬,做个孤魂野鬼!」
「兄弟们,这个怎麽选,就不用我多说了。」
「我要说这肯定是很危险的,但富贵险中求!」
「我们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,最不怕危险,怕的就是没个好富贵!」
「我们给黄巢卖命,最後得来什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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