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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一中文网 >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> 第424章 上门女婿的悲剧《二》

第424章 上门女婿的悲剧《二》(3/4)

刘诗玲去了王鲁的公司上班,职位是总经理助理,月薪是她原来的三倍。

她开始晚归,开始化妆,开始穿以前舍不得买的裙子。

陈文忠问起,她只说“加班”。

2006年7月25日,陈文忠在妻子电脑里看到了照片。

刘诗玲和王鲁的合影,背景是三亚的海滩,女人依偎在男人怀里,笑容灿烂得刺眼。

陈文忠盯着那张照片,看了很久很久。

然后他关掉电脑,走到客厅。

刘诗玲正在看电视,见他出来,随口问:“晚上吃什么?”

一个耳光扇在她脸上,用了十成力。

刘诗玲被打懵了,呆呆地看着丈夫。

陈文忠把笔记本电脑摔在她面前,屏幕碎了,但那张照片还在,两个人笑得那么开心。

“离婚吧。”他说。

刘诗玲回了娘家。

王敏勤听说女儿被打,第一反应是:“离!

必须离!

王鲁现在比他强一百倍!”

2006年8月2日,离婚起诉书送到了陈文忠手里。

8月6日,他去找妻子,想谈财产分割。

王敏勤挡在门口:“有什么好谈的?

房子是我女儿的名字,孩子姓刘,你净身出户吧。”

8月7日,他又去了一次。

这次连门都没进去。

8月8日早晨,陈文忠在厨房站了很久。

刀架上挂着整套刀具,德国品牌,是他去年买的。

他抽出那把蒙古刀,刀身冰凉,刀柄上刻着狼头,是老家带来的,说是能辟邪。

又拿了把菜刀,用布缠好。

出门前,他照了照镜子。

西装挺括,领带端正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

一个标准的外企白领,年薪三十万,有房有车——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。

他对着镜子笑了笑,笑容扭曲。

2007年3月20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。

陈文忠站在被告席上,手铐在腕上闪着冷光。

他听到法官宣读判决书:“被告人陈文忠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……”

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哭声。

他转过头,看见母亲和三个姐姐。

半年不见,母亲更老了,头发全白了,靠在女儿怀里,肩膀剧烈颤抖。

大姐捂着脸,泪水从指缝渗出。

陈文忠转回头,面无表情。

检察官在问:“被告人,你是否对杀害王敏勤的行为感到后悔?”

他沉默了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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