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诗玲去了王鲁的公司上班,职位是总经理助理,月薪是她原来的三倍。
她开始晚归,开始化妆,开始穿以前舍不得买的裙子。
陈文忠问起,她只说“加班”。
2006年7月25日,陈文忠在妻子电脑里看到了照片。
刘诗玲和王鲁的合影,背景是三亚的海滩,女人依偎在男人怀里,笑容灿烂得刺眼。
陈文忠盯着那张照片,看了很久很久。
然后他关掉电脑,走到客厅。
刘诗玲正在看电视,见他出来,随口问:“晚上吃什么?”
一个耳光扇在她脸上,用了十成力。
刘诗玲被打懵了,呆呆地看着丈夫。
陈文忠把笔记本电脑摔在她面前,屏幕碎了,但那张照片还在,两个人笑得那么开心。
“离婚吧。”他说。
刘诗玲回了娘家。
王敏勤听说女儿被打,第一反应是:“离!
必须离!
王鲁现在比他强一百倍!”
2006年8月2日,离婚起诉书送到了陈文忠手里。
8月6日,他去找妻子,想谈财产分割。
王敏勤挡在门口:“有什么好谈的?
房子是我女儿的名字,孩子姓刘,你净身出户吧。”
8月7日,他又去了一次。
这次连门都没进去。
8月8日早晨,陈文忠在厨房站了很久。
刀架上挂着整套刀具,德国品牌,是他去年买的。
他抽出那把蒙古刀,刀身冰凉,刀柄上刻着狼头,是老家带来的,说是能辟邪。
又拿了把菜刀,用布缠好。
出门前,他照了照镜子。
西装挺括,领带端正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
一个标准的外企白领,年薪三十万,有房有车——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。
他对着镜子笑了笑,笑容扭曲。
2007年3月20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。
陈文忠站在被告席上,手铐在腕上闪着冷光。
他听到法官宣读判决书:“被告人陈文忠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……”
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哭声。
他转过头,看见母亲和三个姐姐。
半年不见,母亲更老了,头发全白了,靠在女儿怀里,肩膀剧烈颤抖。
大姐捂着脸,泪水从指缝渗出。
陈文忠转回头,面无表情。
检察官在问:“被告人,你是否对杀害王敏勤的行为感到后悔?”
他沉默了很久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