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安四十三年的春,魏濂领了一桩新差:修《边防监察律》。
律,是赵宸点他修的。
点他的时候,赵宸说了一句:"魏濂,你在江南,查了三年贪腐。
朕信你的手,是铁的手。
边防的监察律,交给你——边关的军需、军饷,往后,按律查。
"
"臣领旨。
"魏濂道,"陛下,臣想先问一句:边防的监察,查到哪一步?
"
"查到根。
"赵宸道,"边关的军需、军饷,是九镇的命。
谁伸手碰了军需、军饷——查到谁,办谁。
你魏濂的刀,替朕,看着边关的账。
"
魏濂修律,修了半年。
律,一共十二款。
头一款,军饷,按月发,发到兵;第二款,军需,按册领,领到营;第三款,监察御史,巡边,查账。
"十二款?
"有兵部的官员,看着律文,道,"魏大人,这律,是不是太严了?
军饷按月发,发到兵——边关的饷,从前,是按季发的。
"
"按季发?
"魏濂道,"按季发,是给克扣留空子。
军饷在库里,放三个月——三个月的空子,够贪官,挪多少?
按月发,发到兵,饷,不过夜。
过夜的空子,都没有了。
"
"那……军需按册领,领到营?
"
"按册领。
"魏濂道,"军需的册,一式三份:兵部一份、镇将一份、监察御史一份。
领的时候,三份对。
对得上,领;对不上,查。
查出来,克扣军需的——依律,斩。
"
"斩?
"官员倒吸一口凉气,"魏大人,克扣军需,就斩?
"
"就斩。
"魏濂道,"军需,是边关的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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