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卷刊印,随《战时军律》,发往六部、九镇、各州县。
"
"供词、账目、名录,"赵宸道,"都刊了?
"
"都刊了。
"刑部尚书道,"臣想的是:后世官吏,翻到这本书,看见那案,就知道:战时贪军需,是个什么下场。
他们想宽一宽手,就得先过自己心里那道坎。
"
《战时军律》发下去的第三个月,刑部,就收到了七份呈文。
呈文是各州县的刑名官递上来的。
呈文的意思,大同小异:军律太严,量刑太重,"不可减、不可赦",是否……酌量放宽?
"放宽?
"刑部尚书看着那七份呈文,道,"怎么放宽?
"
"回大人,"有主事道,"各州县的刑名官说:战时军律,是战时用的。
如今,太平了,没有战事。
太平年间,还照战时军律办,是不是……太重了?
"
"太平了?
"刑部尚书道,"你问问边关的将士,太平了吗?
北狄的马队,去年还摸了三回边关。
太平,是防出来的,不是睡出来的。
军律,是边关的胆——战时,将士靠它;太平时,将士还靠它。
它松一寸,边关的胆,就怯一分。
"
"可大人,"主事道,"刑名官们说,军律太严,容易伤及无辜。
战时,军情紧急,办案仓促,许有冤案。
军律若不可减、不可赦,冤案,就没法翻了。
"
"冤案?
"刑部尚书道,"军律写得明白:通敌、克扣军需、虚报军情,三条,要坐实了,才定案。
坐实,要有账、要有人证、要过三审。
三审过了,才算案定。
案定了,才不可减、不可赦。
冤案?
三审都过了,还冤什么?
"
主事不说话了。
"你替本官,"刑部尚书道,"回那七份呈文一句话:战时军律,成册入典,六部存档。
后世,想改,先奏明圣上,再会六部,三审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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