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审三议过了,才能动一个字。
动不了,就照着办。
"
呈文退了回去。
可刑名官们,没有死心。
其实,刑部尚书心里清楚,这些刑名官,为何想放宽军律。
军律入典的第二年,刑部,办过一桩案子:青州的一个军需官,克扣了一百石军粮。
案发后,按《战时军律》,是死罪。
那军需官的家人,托了人,找到刑部,想花银子,赎罪。
"赎罪?
"刑部尚书看着来人的礼单,道,"战时军律,写着什么,你念一遍。
"
"这……"来人赔着笑,"小人念不出来。
"
"本官替你念。
"刑部尚书道,"凡战时通敌、克扣军需、虚报军情者,依律,斩;其罪,不可赎、不可减、不可赦。
你听明白了?
"
"大人,"来人道,"可这不是太平年间吗?
太平年间,军需官克扣点粮,跟战时,总不一样吧?
"
"不一样?
"刑部尚书道,"军需官克扣粮,管他战时太平,克扣的就是克扣的。
边关的将士,吃的就是这批粮。
你克扣一百石,边关的将士,就少一百石。
这跟战时,有什么两样?
"
来人被问住了。
礼单,刑部尚书没有收;军需官,依律,判了斩。
"想赎罪的,"刑部尚书在部里,对主事们道,"不是头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可他们记住了:战时军律,九个字——不可赎、不可减、不可赦。
谁想动这九个字,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脖子。
"
"大人,"主事道,"这九个字,往后,会不会有人,想改?
"
"会。
"刑部尚书道,"哪朝哪代,都有人想改律法。
可改律法,要过三审三议。
三审三议,就是让想改的人,把道理,摆到明面上,辩一辩。
辩赢了,改;辩输了,照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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