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知道,俺老了,一张状子,就赢了。
"
"老丈,"差役道,"如今跟从前不一样了。
从前,状子递上去,石沉大海;如今,状子递上去,有档案可查,有乡亭可证。
您的状子,不是赢在状子上,是赢在档案上。
"
"赢在档案上?
"老张喃喃道,"档案,是死的;俺的地,是活的。
可如今,死的档案,替活的俺,把地要回来了。
"
"老丈,"差役道,"您记着:往后,您的地在,您的档案,就在。
档案在,谁也占不走。
"
老张把地契,仔细收进怀里,回了乡。
回村的路上,老张路过乡亭,在公示册前,站住了。
公示册上,这一期的内容,有粮价、有税目,还有一桩新事:崔家占地案,已立案,待审。
"公示册上,都写了?
"老张问乡亭的先生。
"写了。
"先生道,"乡亭的规矩:凡立案的案子,公示三期。
崔家占地案,今日立案,公示。
三期满,若无人异议,就依律判。
"
"公示……"老张道,"那崔家,岂不是也看见了?
"
"看见了。
"先生道,"看见了,才好。
崔家看见了,知道这案子,全乡都看着呢,不敢在中间动手脚。
老张,你的状子,不是递进州衙就完了——它,是递给全乡人看的。
"
老张想了想,忽然道:"先生,俺明白了。
俺的状子,不光是替俺自己告的,还是替全乡人告的。
崔家占田,不是占俺一家的——是占的全乡的地。
俺告赢了,全乡人,都跟着长胆。
"
"是这个理。
"先生道。
崔家的案子,从立案到宣判,公示了三期。
三期里,洛阳城的百姓,都知道了:崔家占田,二十年,被一纸旧地契,告倒了。
"二十年占的田,一状子就回来了?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